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中央紀委監察部12日在其網站發佈消息稱,目前在55個有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中,48個部門以多種形式開展了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據悉,30個派駐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已經建立了相應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其中19個明確由派駐機構承擔辦公室日常工作,審計署等7個部門成立了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領導小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10個部門由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組織開展這項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等4個部門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此項工作,公安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分別由直屬機關集中警示教育活動辦公室、反腐倡廉建設領導小組、系統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
中紀委監察部介紹,各個駐扎機構重點開展清理各類職權,摸清權力底數,通過自己查找、群眾評議、領導審議和組織審定等方法,圍繞人、財、物以及「三重一大」、審批權行使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查找廉政風險點,並根據廉政風險出現幾率、影響範圍、危害程度等確定風險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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