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寶瑤)面對各界批評,港燈宣布優化電費累進收費制度,調低低用電量客戶的加幅,例如每月用電少於150度加幅減至2.64%,但卻向高用電量的住宅及商業用戶「開刀」,部分用戶被加電費8%。民建議立法會議員陳鑑林質疑,港燈「名減實仍加」,擔心高用電量商戶將加電費的成本轉嫁消費者,最終亦要由小市民承擔電費加幅,促港燈增加透明度。
低量戶加幅降至2.64%
港燈昨日宣布下調電費加幅。發言人表示,為了減低加電費對基層市民和中小企的影響,決定再調整累進制下各級收費的加幅,住宅用戶用電量不多於150度,原本加幅4.4%,現降低至2.64%,每月最多多付3.6元電費;用電量不多於500度,加幅亦會由4.9%調低至3.76%,所加的電費不多於20元,令90%住宅用戶加幅少於4.97%。同時,商業用戶各級累進收費的加幅會稍為調整,令70%商業用戶的電費加幅介乎6.04%至6.08%。
超高用戶加幅可達8%
不過,部分用電量「超高」的用戶,電費加幅有機會高達8%。港燈發言人強調,並非要該批高用量用戶貼補少收的電費收入,只是電費累進收費制度下,不同用電量的用戶有不同的加幅。發言人又重申,上周二立法會委員會會議前,已經與港府磋商電費加幅,並透過擴大燃料價格條款帳的負結餘,首次把加幅由原來提出的接近8%,減低至6.3%,今次是第2次下調加幅,而每度電加7.8仙,其中近90%是用以彌補不斷上升的燃料開支。陳鑑林對港燈沒有下調整體加幅有所保留。他表示,高用量用戶可能是商業機構,由於港燈未有清楚說明受影響用戶數量,以及屬何類型,擔心電費加幅最終會轉嫁至消費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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