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遠規劃
1. 進行定期住屋需求評估,每5年檢討長遠房屋策略,並成立諮詢委員會提供意見。
土地供應
2. 提高政府土地供應透明度及持久執行力。
3. 將空置或廢置政府用地或建築、鄉郊和工業用地等改作興建房屋用地。
4. 透過舊區重建、開發新市鎮及考慮在維港以外填海,以建立土地儲備。
協助中產家庭置業安居
5. 延長居所貸款利息扣稅年期至20年,免稅額由10萬增至15萬。
6. 提高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透明度及公平性。
7. 覓地興建類似「置安心」的另類房屋,協助入息高於居屋限額的家庭置業。
8. 增加撥地為中產長者興建退休居所。
改善市民居住環境
9. 全面勘查茤苤B籠屋及板間房,制定合適安全和衛生標準。
10. 加快舊區重建步伐。
11. 鼓勵非牟利團體為青年人提供宿舍。
復建居屋
12. 在新居屋單位推出前,每年從「白表申請者」抽出5,000人,可在二手市場購買居屋,原居屋業主毋須補地價;政策推出後再檢討成效及名額。
增建公屋
13. 加快完成本屆政府公布未來5年興建75,000公屋,把計劃後期完成的35,000個單位提前在一年內完成。
14. 利用市區小型空置用地興建小型公屋單位,縮短35歲以上「非長者1人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至3年內。
15. 重建有發展潛力舊屋h。
改善公屋政策
16. 檢討公屋編配政策,鼓勵年青人和家人同住。
17. 在人口老化較嚴重屋h加設長者綜合服務設施。
18. 在公屋輪候情況好轉時,逐步提升最低編配面積標準。
資料來源:梁振英競選辦公室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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