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莊法學博士
目前為止,除了糾正「莊豐源案」判決的失誤之外,近幾年特區政府和民間把可能想到的解決方案都想過了,包括堵塞方案、收費方案、預約方案、配額方案、暫停批准居留權方案等,但幾乎都沒有對症下藥,似乎都未能妥當地解決問題,有的根本不可行。思來想去,解鈴還須繫鈴人,及早糾正「莊豐源案」判決的失誤,是最好的解決路向。
報載上月行政長官曾蔭權赴京述職時,曾向中央領導人提出協助堵截「雙非」孕婦來港產子一事,中央也承諾進行協助。所謂「雙非」是指在香港出生嬰兒的父母雙方都不是香港居民。這一難題由2001年7月20日判決的「莊豐源案」引起。但當時內地尚未開始「自由行」,「雙非」孕婦來港產子數目不大。隨幵有關「信息」的擴散,中介生意的參與以及來港產子的實惠等因素,問題已達到面臨失控的程度。
「雙非」孕婦湧港已近失控
多年前,筆者曾多次撰文表示尊重「莊豐源案」的錯誤判決無法解決「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問題,需要根治。理由很簡單,內地有將近14億人口,按照內地正常的出生率,每年將有2,000萬名嬰兒出生。只要其中有百分之一的孕婦來港產子,就是20萬人,就足以讓香港的醫療體系崩潰。這不可能是「一國兩制」的設想,也不可能是香港《基本法》的立法原因。
然而,忠言逆耳,人之常態。早在「莊豐源案」判決翌日,喬曉陽已經指出,本案的終審判決與全國人大常委會1999年6月26日的釋法有不盡一致之處。喬先生點到即止,沒有多說。他的言外之意,恐怕是希望特區政府提起普通法的判後補救機制,及早糾正「莊豐源案」判決的失誤。
到目前為止,除了糾正「莊豐源案」判決的失誤之外,近幾年特區官方和民間把可能想到的解決方案都想過了,包括堵截方案、收費方案、預約方案、配額方案、暫停批准居留權方案、披露聯合聯絡小組一致意見方案、釋法方案以及修改《基本法》等多種,但由於都沒有對症下藥,似乎未能妥當地解決問題,有的根本也不可行。試說明如下:
堵截方案的不可行,在於內地並非外國。一旦開放「自由行」就很難收回。香港的口岸有十多處,堵不勝堵。如內地孕婦提前來港養胎,根本也堵截不了。即使香港堵截成功,一旦當事人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政府的決定,政府也可能敗訴。香港法院一向以捍衛所謂權利(不論該權利是否得當)為宗旨,堵截就是剝奪「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權利,很難得到法院支持。內地雖可堵截,但內地孕婦仍可提早嘗試,再作嘗試,總有成功進入香港這一自由港的機會。
解決方案治標難治本
收費方案雖然可以阻止缺乏經濟能力的內地孕婦來港,但不能阻止較為富裕的內地孕婦。即使無錢付費的內地孕婦,也可能臨分娩直衝急症室,香港醫院總要先救人要緊,不能等收了錢再搶救,壞了香港的名聲。
預約方案是指「雙非」孕婦未預約就不能得到婦產科服務,或者需要付出更昂貴的費用,才能得到有關服務。但預約方案和收費方案一樣,都不能阻嚇「雙非」孕婦大無畏的衝刺精神。
配額方案是預約方案的另一個版本,即醫院額滿就暫停提供配額外的婦產科服務,但在「雙非」孕婦的冒險精神面前也束手無策。
暫停批准居留權方案,是指「雙非」孕婦來港產子,不予發出生紙,或者發了出生紙,但不予批准永久性居民資格。這對有「迷戀」法官情結的政府人員而言,就等於不讓天主教教徒不向神父懺悔一樣。即使可以做到,受影響的嬰兒也必然有人代為提出司法覆核,政府的法援署也必然批准撥出「打政府」的錢。為政府辯護的「大狀」也難免在庭上表現不佳,理不直氣不壯。結果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輸掉了官司。
披露1993年中英聯合聯絡小組達成一致意見的討論,來證明香港《基本法》立法原意。此策雖較新穎,但無濟於事。根據《聯合聲明》附件二的規定,聯絡小組並非權力機構,其達成的共識並非外交協議。即使是外交協議,根據英國普通法的慣例,也要轉換成國內法才能由法院執行。而有關的共識實際上已體現在《入境條例》中,只是已被法官越權廢除而已。
釋法方案並非不可行,但問題在於1996年6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釋了法,並清楚說明香港《基本法》第24條第二款所有各項有關永久性居民資格的立法原意已體現在1996年8月10日特區籌委會的有關意見中。終審庭在審理「莊豐源案」時也不是不知道,但就是不認賬。這是非常大逆不道的事,但香港媒體的主流意見並不如此,它們認為維護終審庭的地位和權威比維護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地位和權威更重要。在這種情況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能夠「忍辱負重」,進行第二次釋法嗎?
修改《基本法》牽涉過大
最後的方案是修改香港《基本法》。任何法律並非絕對不能修改。如果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香港《基本法》也不是不可以修改。但全國人大常委會既已通過釋法闡明《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在法理上就不必要修改。香港《基本法》也不宜輕易修改。如在這個問題上修改《基本法》,在情理上是要求全國人大這一國家主權的行使者為終審庭的錯誤判決「背黑鍋」。不但如此,香港《基本法》自制定以來針對該法的種種非議和攻擊謬論就會紛紛出籠,「一國兩制」在香港恐將不治。
思來想去,解鈴還須繫鈴人。明.瞿汝稷《指月錄》記載一則法燈法師的故事云:「法眼(另一位法師)問眾:『虎項金鈴,是誰解得?』眾無對。師適至,眼舉前語問,師曰:『繫者解得。』」由誰闖出禍來,還是由誰解決較好。《紅樓夢》第九十四回曰:「心痛終須心藥治,解鈴還須繫鈴人」,是最好的解決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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