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香港正致力發展仲裁業務,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目前在深圳前海積極推展的計劃,將進一步提升香港在國際仲裁業務的發展潛力。香港律師會會長何君堯則提出,雖然律師會目前有超過240名認可調解員,但要以合理費用尋找一個適合調解用途的場地仍然困難,窒礙了推動調解這一種另類解決糾紛方式的發展,故建議當局應增撥資源,確保有足夠的優質及適用於調解之用的場地。
黃仁龍昨日在致辭中提到,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2011年8月在港表示,支持香港的仲裁團體在前海提供服務,他隨後即率領由香港法律及仲裁界專業人士組成的代表團前往深圳,與深圳當局磋商,並促使了香港與深圳市政府於同年11月簽訂了《深港法律合作安排》,藉此協調早日落實各項先行先試新措施,有助促進前海的長遠發展,並使本港的法律界和仲裁界受益。他強調,前海計劃包括引用香港法律解決商業糾紛,故他呼籲法律同業,在為這項可能是史無前例的創舉作準備時,既要積極進取,又要放眼於大局和長遠發展。
何君堯籲加建調解設施
何君堯在致辭中表示,相信業界積極探討和充分利用CEPA補充協議8給予香港和內地律師更深入的合作機會,好好把握機會在深圳前海發展。不過,他提到目前調解難場地難覓的問題或會影響發展,並建議當局在法院大樓、區議會辦事處及政府大樓加建合適的調解設施,如會面房間等方便業界使用。
他又指,法院目前約有176名法官和裁判官,令巿民等候聆訊的時間長度並不理想,故建議司法機構增加法官人數,「只要司法機構有足夠資源擴充人手和設施,要吸引合適的人選加入常設的司法機構隊伍,或以短暫形式委任暫委法官,以應付不斷增加的案件及縮短過長的等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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