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梁悅琴)政府就一手樓銷售立法規管正進行公眾諮詢,作為業界一分子,任職會德豐地產常務董事的黃光耀指出,原則上如地產建設商會所言會配合,但細節上,政府與業界應多一點交流及商討,以免運作上有理解的差異,始終最終罰則「是刑事,要坐監」,一定要講清楚細節,市場運作才會暢順。
地產建設商會早前回應指,支持合理規管一手樓銷售,但認為只應適用於樓花單位,因為現貨一手樓買家可實地視察,交易本質上與二手樓買賣沒有分別。商會又指,原則上支持文件建議,以實用面積為計算呎價基礎,但認為貿然更改指標,會令市場混亂,特別是同一個項目,若兼具一、二手物業交易,混亂會更明顯。
對於文件建議,發展商若涉及失實或誤導銷售,負責人士最多會被判囚七年或罰款500萬。地建商會認為,必須明確介定違規行為有欺詐及罔顧現實的行為,才可定罪。若僅涉程序上失當,如售樓處沒有提供建築圖則予公眾參考,則不應重罰。商會又指,發展商為促成交易,有時會就一手樓物業提供折扣,若堅持這類交易,亦須三日前派價單,做法不符買家利益,認為應保留減價出售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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