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 國
最近的兩岸新聞裡,都有著食品安全的問題。先是台灣發現有商店出售著名品牌老字號的過期糖果,繼而是內地出現蒙牛奶品含致癌物質。新聞報道都說,對品牌形象打擊甚大。
有時,形象的問題,是一宗意外。比如蒙牛的解釋是因為牛吃了霉變的飼料引致,且查出了這批飼料的來源,對於問題產品,也即時銷毀。而台灣的過期糖果之所以出現在商店裡,是有售貨員工擅自把存放在廠裡的過期產品售賣出去。
這種有損企業形象的行為,可以說是意想不到的結果。但是,企業形象受到破壞,有些時候是牽涉到管理層面。
我剛大學畢業時,任職一家出版公司,出版公司是屬於大企業的子公司。總經理就時常告誡負責銷售業務的仝仁,要注意公司形象。比如公司的小貨車,一定要時常清洗,發現髒亂時,立即責備。因為總經理認為,貨車髒亂,影響出版公司形象不特止,還影響到母公司的大企業形象,一點也不能馬虎。
那時我覺得有點小題大作。現在回想,不無道理。因為我在路上時常看到刷上大企業名字的貨車,既髒亂,又不守交通規則亂停車。有次準備搬家時,看到一輛刷有搬家公司名字的貨車又殘又髒,即時想到搬家時這家公司不能找。又如自己坐在巴士上趕赴約會,巴士卻久久不能動彈,等開過去時,發覺是一輛遊覽車違規並排停車上落客。遊覽車上印著旅遊公司的名字,當時就想,以後旅行不能找這家公司。
上下班時不時遇到塞車,發現很多時都是名牌超市的貨車違規上下貨。有時看到掛著電視台名稱的車子亂停車。這種種現象,都不會影響公司形象嗎?還是公司知名了,就可以享受特別待遇?這就更損形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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