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黑幫「新×安」頭目李泰龍2009年被殺,有幫會成員去年以盂蘭勝會掩飾祭泰龍時被捕,其中10人早前被判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等罪成立,法官昨判刑時指此案只涉「拜祭亡兄故弟儀式」,有別於其他三合會事件,故予以減刑考慮,判各人囚8至11個月;其餘人士包括泰龍妻子則獲判無罪。
被判監10名被告年齡介乎24至58歲,其中9名被告不服上訴,但不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