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東省此次提出的相關措施,不少措施此前都有所提及,但這次再提出來還是有所突破,匯聚起來更全面的扶持,也更具可操作性。」廣東省社科院企業所所長林平凡說。這一方面體現了對過去一些政策的重申,可以使政策更加清晰、透明化,很多中型微型企業經營者對政策了解不多。而另一方面,也體現出政府扶持中小微企業的誠意。
廣東新出台的相關措施提出,將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和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支持銀行機構建立適應中小微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林平凡認為,中小微企業一直以來貸款難,雖然政府大力推進,但畢竟融資涉及到市場運作,這次出台的措施,體現了運用市場機制引導功能加強金融機構與中小微企業的「對接」。中小微企業與大企業相比,實力存在距離,風險也較高,相關措施有利於化解這種風險。
稅收優惠降經營成本
相關措施中,對保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可使用就業專項資金為其在崗職工支付社會保險、崗位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林平凡介紹,當年國際金融危機衝擊開始蔓延時,廣東就曾經在為企業提供社保補貼、社保費減免、緩繳等方面出台過多項政策。統計顯示,2009年廣東合計為粵企減輕負擔76.04億元。而此次提出的措施中,相關政策總結了當時的經驗,並根據形勢發展有所微調。
在政策措施中,廣東提出由省級財政安排、具體用於扶持中小微企業的各類專項資金合計超過3.7億元,這些資金將安排用於中小微企業從結構轉型升級、研發到服務體系建設、市場開拓、貸款支持等具體領域。林平凡指,這些資金並非普惠制,而是面向一定的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相關措施中,有十六條涉及稅收優惠。而通過稅收優惠,將直接降低相關中小微企業的經營成本。而根據此次調高徵點的減稅政策,廣東48%的增值稅納稅人將因此無需繳納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