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港府計劃2014年推出首批新居屋計劃,業主出售時毋須跟隨舊有補地價安排,改以清還貸款資助額,房委會昨日公布5個初步構思方案,今日諮詢委員會意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謝雅寶)港府計劃2014年推出首批新居屋計劃,業主出售時毋須再跟隨舊有補地價安排,改以清還貸款的資助額,房委會昨日公布5個初步構思方案,今日會諮詢委員會的意見,當中對業主最「筍」的方案,是只須清還貸款,毋須繳付利息;但亦有方案最「辣」,要業主清還貸款外,還要計及購入年份起的固定「複息」,使補價或會較傳統居屋為高。而兩者補價差額可近一倍。消息人士表示,若把新方案適用於舊居屋,會涉及修例及有違合約精神,意味舊居屋業主可能沿用舊政策。
港府自1982年起以「折扣價」出售傳統居屋,並有轉讓限制,業主須先繳付補地價才能在市場出售,補地價是與市場掛u,會隨著樓市轉變而改動,但新居屋補地價方案與市值脫u,業主居住滿5年後,向房委會補價,便可自由買賣,補地價將視作貸款,不會隨物業升值而調整,即業主可「全袋」樓價升值的收益。
各界紛表達不同意見
房委會昨日提出5個補地價的初步構思方案,當中對業主最「筍」是方案1,業主毋須繳付利息,只向房委會清還該筆貸款;房委會提出業主須要繳付最多的補地價,既要清還貸款額,並計及購入單位年份的固定「複息」(方案4),而利息是以「無所損益」計算,即是政府特惠利率,在過去10年是介乎1.7%至5.7%不等。不過,如果浮息高過固定息率時,補地價數額與其它方案的差距將會縮小。
至於另外3個新居屋補地價方案,包括貸款額加浮動「複息」(方案2);貸款額加浮動「複息」及額外繳付風險利息1.5%(方案3);以及貸款加上以港府制定的全期定息2%(方案5)。
社會有不少聲音炮轟新居屋計劃過分優惠,未能惠及傳統居屋業主,消息人士表示,房委會隨機抽樣過往出售的120個居屋單位與新居屋補地價方案作比較,發現方案1補地價會較傳統居屋為少;假如採用方案2或3,共有逾2/3新居屋補地價亦較傳統居屋為少;但若採用方案4,約2/3新居屋業主須清還較多的補地價。
房委強調無傾向方案
消息人士指出,房委會對補地價未有最終定案,今日會諮詢房委會委員,未有具體落實時間表。消息人士續稱,房委會須考慮補地價方案的靈活性,認為浮動利率較為靈活和公平,並能反映經濟環境,但強調並無傾向任何方案。
身兼房委會財務小組主席的琤芮瑊z學院商學院院長蘇偉文表示,多個方案中以方案3較可取,與目前學生貸款資助計法相同,公眾較易接受這套基準。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潘永祥表示,新居屋轉售以還貸款方式取代補地價,有助促進二手居屋市場流轉,而利息方面則應按市場利率浮動計算,則會較理想。
立法會議員兼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黃國健表示,除了「淨貸款」方案,其餘方案均值得考慮。他透露,房委會較傾向方案2,即以貸款連浮動利息計算補地價,此方案社會較易明白,好處則為愈早賣樓對業主就愈有利,但他強調房委會仍要聽取社會意見,才會決定採納哪個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