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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本港現有居屋有25.5萬單位尚未補地價。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嚴敏慧) 房委會資料顯示,現有32.4萬個居屋單位中,有25.5萬個單位尚未補地價。有學者及立法會議員表示,新居屋以貸款加利息計算補價,但現有居屋補價卻與樓市升跌掛u,舊業主日後補價金額恐遠高於新業主,認為新政策對舊業主並不公平,建議房委會劃一兩套補價政策。房委會消息人士則稱,劃一補價或有違現行法例。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認為,新居屋補地價方案對現有居屋業主並不公平。
誘賣居屋博賺錢
他指出,同為居屋業主,但舊業主要賣樓,補地價金額卻高於新業主,建議房委會研究是否能劃一補價政策,令舊居屋業主同時受惠,進一步活化二手居屋市場。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亦稱,建議中的補價方式,只不過是增加利息成本,加上未有與樓市掛u,或會成為一個誘因吸引人買賣居屋「博賺錢」。
對於新補價方法能否適用於現有居屋,房委會消息人士並無正面回應。
新舊劃一涉修例
他表示,新業主是否較舊業主優惠較多,需視乎日後選用哪個補價計法。而現行的《房屋條例》載列了傳統居屋的轉售限制,包括計算應付補價的方法,若日後要劃一使用新居屋補價方法,有可能需要修例;現有業主購買居屋時,與房委會有簽定合約,轉變補價方法有違合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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