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
政府改組建議正在不同事務委員會討論,並計劃於下月15日交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人民力量」的黃毓民已明言會在財委會上提出500項動議,包括修改政府建議的政策局職能等,預料單是表決和動議要花上25 小時,令重組建議能否在7月1日前通過大成疑問。對於黃毓民再施拉布,財委會主席劉慧卿表示,無論議員提多少動議,她都會以一貫做法處理,「就算他們提5000條,咪照做囉」,她指若議員要在財委會動議,會議將採取先討論、再逐條表決的做法。如果劉慧卿堅持以逐條表決的方式去處理這500項或更多的動議,而不理會其內容及意義,變相是配合黃毓民的拉布,不但令其誠信破產,而且更會葬送民主黨選情,做法愚不可及。
配合拉布 劉慧卿將誠信破產
事實上,在現時重組建議的表決流程中,最可能出現拉布的是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及財委會,原因是兩個委員會的發言都沒有限制,議員可以在會上無休止發言,而且兩個委員會的主席分別由劉慧卿及吳靄儀擔任,令人擔心兩人會裡應外合,共同拉布。比較而言,財委會的拉布風險更高,原因是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處理的只是技術性問題,基本上屬走過場,拉布議員「發揮」的機會不多。只要當局按《議事規則》在六日前作預先通知,吳靄儀並沒有權力阻止政府提交文件討論,即使想多加刁難亦不容易。因此,黃毓民等特意選擇在財委會發難,正是看準財委會的「發揮」空間較大,就如當年高鐵撥款時一樣。
如果黃毓民等執意在財委會提出500項動議作出拉布,劉慧卿如何裁決,將體現她有否擔當主席應有的公平,有否履行確保會議正常進行的職責。黃毓民等要策動拉布,只有三個方法:一是製造流會;二是不斷發言;三是提出大量動議。對於流會問題,由於財委會法定人數只需9人,就算反對派全體離席也不易製造流會。至於在發言及動議限制上,主席的取態及處理將成關鍵。根據《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要在會上提出動議,「該議案須獲主席認為與該議程項目直接相關,並獲過半數委員同意應立即予以處理。」建制派有半數議員,要否決這些無聊動議並不困難,但如果劉慧卿執意批准所有動議進行表決,單是響鐘表決的時間,隨時就要花費幾十個小時,假如劉慧卿准許議員發言,所費時間就更多。因此,黃毓民的拉布能否成功,現在就看劉慧卿及民主黨的決定,是否要逆民意而行配合拉布癱瘓議會。
拉布引發眾怒衝擊選情
在道理上說,在財委會提出500多項動議完全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在多個事務委員會上已有充足時間討論,而且須經事務委員會通過後才能交到財委會表決,辯論表決都做過了,並沒有必要再提出大量動議,不論反對派說得如何理直氣壯,但廣大市民都知道這就是「玩洁v。對於這些「玩洁v的動議,主席應憑著自身的判斷,將與重組無關、在事務委員會已討論過、重複瑣碎無聊、咬文嚼字的動議全數封阻,只容許議員就撥款事項發言,這是其應盡之責。而且為節省時間,劉慧卿應沿用高鐵撥款時的做法,要求議員先以書面提出問題,官員作書面回答,以節省討論時間。如果劉慧卿放著先例不循,罔顧主席不偏不倚的原則,就是濫用自身主席職權配合拉布,建制派大可向她提出不信任動議。
前一輪拉布民主黨陰陽怪氣的立場已引發民意極度反感,多個民調都顯示其民望插水,這說明拉布是「趕客」之作。在選舉前夕,劉慧卿身為民主黨副主席,如果一意孤行配合拉布,阻撓重組方案,阻礙各項有利經濟民生政策的落實,等如表示民主黨與市民利益作對,勢將引發更大的民怨,就如在上屆區議會選舉前,公民黨策動港珠澳大橋及外傭居港權案一樣,結果流失了中間選民的支持,令選情崩盤。那時最高興的恐怕是黃毓民等激進反對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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