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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指特首多次外訪欠足夠理據住總統套房。圖中為鄧國斌。 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首曾蔭權外訪入住總統套房,備受外界質疑。審計署昨日發表報告,確認曾蔭權並沒有參與任何關於酒店住宿的決策和程序,一切由私人秘書決定;曾蔭權亦沒有向私人秘書發出指示。不過,報告書質疑特首辦至少4次在欠缺足夠理據之下,安排曾蔭權入住特級套房,建議特首辦日後制訂內部規例和原則,主動向外交代特首外訪的開支,在涉及公帑的事宜上樹立良好的榜樣。特首辦亦承認目前的外訪住宿安排有不足之處,並已將報告交給候任特首辦參考。
審計署於4月底應特首辦邀請,檢視特首外訪住宿安排的機制。審計署署長鄧國斌、副署長伍梁慧芬昨日舉行記者會,公布報告書內容:特首並沒有參與任何外訪住宿安排的決策,酒店和住宿等級由特首私人秘書決定,並由她安排向特首發放膳宿津貼。
報告並引述特首私人秘書稱,她毋須就所選酒店和房間類型徵詢行政長官的意見,曾蔭權一向亦無就他屬意的酒店和住宿等級發出指示。
一宿5.2萬 開會25分鐘
不過,報告書質疑,曾蔭權在現屆任期內,截至今年4月底止,共外訪55次,142晚的酒店住宿費用有49晚由公帑支付,在這49晚中有41晚獲安排入住特級套房,並發現最少有4次在沒有充足理據之下,入住了特級套房。
報告書舉例稱,曾蔭權今年4月到巴西首都巴西利亞訪問時,入住了面積4,500方呎的總統套房1晚,一晚租金高達52,027港元。特首辦向審計署解釋,安排曾蔭權入住總統套房是考慮到工作需要,包括要在房間內進行內部會議和傳媒訪問,但實際上曾蔭權和隨行人員只在總統套房內開會25分鐘。
山景變海景 房租倍增
同時,曾蔭權於2011年11月訪問美國檀香山時,特首辦本來決定為曾特首租住檀香山希爾頓威基基海灘酒店的單房山景總統套房,1晚房租為1,368美元,後來酒店管理人員主動安排了1晚租金達2,849美元的雙房海景總統套房,最後特首辦在沒有特別原因之下接受了該安排。租金激增逾1倍。
伍梁慧芬說:「為甚麼由最初住單房山景總統套房改為雙房海景總統套房呢?我們看不到原因。」
審計署建議,特首辦應參考英國、加拿大等國家及地區政府的做法,定期公布領導人外訪詳情和開支,制訂決定外訪住宿安排規例和原則,而不合乎原則的建議須徵詢特首意見。針對特首辦有4次在欠缺充分理據的情況下入住特級套房,審計署建議特首辦妥善備存文件紀錄,確保選擇入住的酒店及住宿等級的決定理據充分,經得起公眾監察。
鄧國斌說:「每當牽涉公帑,我們期望行政長官能夠樹立良好的榜樣……將來有這樣情況的話,麻煩你(特首辦)將紀錄清清楚楚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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