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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表示,會視乎情況再決定是否有需要採取下一步行動。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報章昨晨報道候任特首梁振英的住宅有僭建物後,屋宇署於同日上午11時已派員入屋視察。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回應說,由於有關僭建物已經完成清拆工序,署方會根據視察所得及其他資料,視乎情況再決定是否有需要採取下一步行動。
林鄭月娥昨日在一公開活動被問及有關問題時表示,屋宇署根據傳媒拍攝的相片翻查核准圖則,證實當局並無收過該大宅有關搭建物的申請,初步確認為僭建物。
見報前不知業主身份
她續說,有關傳媒於前日僅向當局提供住址而未有交代戶主身份,故屋宇署便按照一貫程序處理,直到該報道刊登後,當局方知道該處為候任特首住宅,部門即於昨日按照2011年4月中所制定的加強執法政策,即有關的僭建個案倘涉及知名人士,屋宇署會優先處理,故即於昨日上午派員巡查,獲屋主全面配合,並發現僭建物已被業主拆除。
林鄭月娥表示,按照當局一貫程序,在巷里及庭園等的僭建物都會優先取締,倘發現並無迫切危險及非緊急個案,當局會先向業主發勸籲信,要求對方自行清拆,倘對方在指定日期內仍未清拆僭建物,當局就會發清拆命令。
她強調,當局歡迎業主在未有清拆命令前先行清拆僭建物,倘業主自行將僭建物清拆,當局不會作出檢控,而是次個案的業主已完成清拆工序,署方正研究視察所得及其他資料,暫時還未決定下一步行動。
強調屋署必一視同仁
被問到她有機會在下屆政府出任政務司司長,如何確保在處理是次事件時不偏私時,林鄭月娥強調,屋宇署是執法的部門,而他們都是專業的公務員,在處理所有個案時都會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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