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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宣布,2012年立法會選舉的提名期由7月18日開始,至7月31日結束。選舉事務處發言人提醒獲提名人士,應盡早遞交提名表格,以便在提名期截止前有充分時間更正提名表格上的任何錯漏。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發表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及相關的選舉法例,放寬發布選舉廣告的規定,當中候選人可於發布選舉廣告後的一個工作天內,把每個廣告的一份電子文本及其他相關資料張貼在選舉事務處維持的中央平台,或候選人平台,以供公眾查閱。
今屆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9日舉行,共選出70名議員,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各選出35名議員。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地方選區選舉或功能界別選舉的獲提名人士必須是年滿21歲的地方選區已登記選民,並須在緊接提名前的3年內通常在香港居住。地方選區選舉或功能界別選舉的獲提名人士亦必須是沒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法律界;會計界;工程界;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地產及建造界;旅遊界;商界(一);工業界(一);金融界;金融服務界;進出口界;及保險界功能界別等12個功能界別可接受非中國公民或擁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遞交提名。
發言人續指,除區議會(一)功能界別及區議會(二)功能界別外,功能界別選舉的獲提名人士必須是有關功能界別的已登記選民,或與有關功能界別有密切聯繫。區議會(一)功能界別的獲提名人必須是該功能界別的已登記選民,而區議會(二)功能界別選舉的獲提名人士則必須是民選區議員。
直選候選人須至少100人提名
地方選區選舉的每張候選人名單必須最少得到100名有關選區的已登記選民簽署同意提名,而在每份提名表格上簽署的提名人不得超過200名。每名選民只可就某一地方選區選舉簽署一份提名表格。
區議會(二)功能界別選舉的每張候選人名單必須得到15名已登記的區議會(一)功能界別選民簽署同意提名。每名區議會(一)功能界別的選民只能簽署一份提名表格,在區議會(一)功能界別選舉提名一位候選人或在區議會(二)功能界別選舉提名一份候選人名單。其他功能界別選舉的每位獲提名人士必須得到10名有關界別的已登記選民簽署同意提名,而在每份提名表格上簽署的提名人不得超過20名。每名選民可簽署提名人士參選的提名表格最高數目,不得超逾有關功能界別的席位數目。當局已委任5個地方選區和29個功能界別的選舉主任。他們將會處理轄下地方選區或功能界別的候選人提名及其他選舉職務。
提名期7月18日至31日
發言人指,獲提名人士必須在7月18日至31日提名期內的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及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親自把填妥的提名表格和選舉按金送交相關的選舉主任。地方選區選舉的每張候選人名單須繳交5萬元選舉按金,而功能界別選舉的每位獲提名人士或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舉的每張候選人名單則須繳交2.5萬元選舉按金。
在發布選舉廣告方面,由選舉事務處維持的中央平台已於6月1日開始運作,網址為www.eaplatform.gov.hk。候選人可向總選舉事務主任申請開立中央平台戶口,以上載選舉廣告的電子文本及相關資料至中央平台供公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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