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及毒品調查科前高級警司冼錦華,於2001年至2002年期間,亦曾因接受夜總會合夥人安排的免費性服務而被廉署拘控,於2003年底被裁定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判入獄3年,上訴後獲減刑至2年,服刑1年後他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惟最終翻案失敗,須服刑至刑滿。當年冼成為歷來被法庭定罪的最高級華人警官。
當時年僅45歲的冼錦華,加入警隊26年一直平步青雲,他出身警察世家,父親、2名兄長及一個弟弟均為警務人員。
廉署當日採取行動將冼錦華等涉案人士拘捕後,事件一度引起警廉雙方衝突,警方在冼被捕數日後,公開表示不滿廉署未有足夠證據便公開涉案人士資料。當時的廉政專員黎年與警務處處長曾蔭培,雙雙出席立法會就事件回答議員質疑,據傳此事更一度驚動行政長官介入調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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