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米芝蓮一星級食府、佐敦的「新斗記」賣蟹時連同水草一同量重,海關「放蛇」發現,水草佔售總重量近五成。「新斗記」昨本被票控「供應少於宣稱供應數量貨物」罪,後被改控未有在售賣預先包裝的蟹上標明淨重,「新斗記」和職員黃海鋒認罪,共被判罰款3千元。代表「新斗記」應訊的經理范志文在庭外表示,行內向來都是如此賣蟹,認為今次被控有點不值。「新斗記」賣蟹時也不再按重量收費,改為大蟹和小蟹分開定價。
水草佔總重量近五成
案情指,去年12月15日,海關人員接獲投訴後,到「新斗記」佐敦分店「放蛇」散買活海鮮,向「新斗記」的職員黃海鋒,以每両18元的價錢購買2隻用鹹水草綑著的奄仔蟹,黃用中國秤量重後,量得2隻蟹共重14両,向關員收取252元。交易完成後,海關人員立即表露身份,繼而當面用電子磅為2隻蟹量重,結果發現蟹連膠袋共重15.1両。由於這兩隻預先包裝的蟹,並沒有標明淨重,故關員將蟹交予政府化驗所檢驗,發現2隻蟹淨重7.23両,比職員所秤的輕了近一半。
海關回應指,今年截至7月,海關共接獲9宗商販售賣蟹類海鮮時涉觸犯《度量衡條例》的投訴,其中一個商販被定罪後被判罰款5千元,2宗個案經「放蛇」試購海蟹後證明涉及呃秤行為,將會檢控有關商販。其餘的個案則經調查後並沒有證明違法和仍在調查中。至於「新斗記」的案件緣於去年接獲的投訴,是今年第二宗成功入罪的同類個案。根據《度量衡條例》,任何人在按重量或度量供應貨物時,必須按淨重量或淨度量供應;若貨物的實際重量或度量少於所宣稱的供應量,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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