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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停車熄匙條例去年12月實施以來,執法人員已於本月中發出首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環境保護署表示,交通督導員於本月14日下午約2時,在東涌海濱路發現有旅遊巴司機停車3分鐘內未有熄匙,遂向旅遊巴司機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320元。第二宗檢控是在本月16日下午約6時,交通督導員於元朗鳳琴街,因輕型貨車司機亦在停車3分鐘內未有熄匙,而被罰款320元。環保署發言人表示,交通督導員會在日常巡邏時對停車不熄匙的司機執法,截至今年8月17日共進行約280次行動,執法人員共向約420輛正空轉引擎的車輛執行計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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