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廣州新城區天河西路綠化建設優美、花團錦簇。
——「小政府 大社會」 建幸福之省
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先行者,廣東「敢為天下先」,成就了經濟建設的輝煌,創造了許多全國矚目的「廣東經驗」。特別是過去10年來,廣東的經濟連番高速增長,超過「亞洲四小龍」中的新加坡、香港、台灣,建立了較成熟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社會多元化程度也相對較高。為了建立與其經濟發展相互適應的社會管理機制,廣東再次祭起解放思想的大旗,勇立改革潮頭,把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叢書
誠如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所言:社會建設與幸福廣東相伴相生,與民生福祉如影相隨。如果把幸福比作一朵花兒,社會建設就是創造花兒生長的環境和條件。加強社會建設,就是要建設好社會環境,提供適宜的陽光、空氣、土壤,讓幸福的花兒自由綻放。
簡化登記程序 鬆綁社會組織
從2012年7月1日起,除了特別規定和特殊領域,廣東省成立社會組織可直接申請登記。這個看似輕描淡寫的結果背後,廣東十年磨一劍,在社會管理體制上不斷創新,走在全國前列,最終目標是建立一個完善的社會。
從1989年開始,中國一直對社會組織實行「雙重管理」,如果要成立民間社團或社會組織,必須先找到「業務主管單位」,然後才能到民政部門申請登記。諸多NGO由於找不到主管單位而無法註冊,嚴重束縛了社會組織的發展。
對於這種僵化的體制,廣東省早在2003年就開始醞釀,2006年率先「開刀」,提出將降低登記門檻,簡化登記程序,為社會組織「鬆綁」。社會組織的發展使得行政體制改革與政府職能轉移有了可能;到2008年9月,廣東省出台《關於發展和規範我省社會組織的意見》,明確要求政府各部門將社會組織能夠承擔的三大類17項職能轉移出去;2011年下半年,廣東省在大部制改革大量裁撤部門之後,在省市縣三級自上而下建立社工委,專司社會建設工作。
近日,廣東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培育發展和規範管理社會組織的方案》,全面推進社會組織改革發展,提出了更加具體政策措施,7月1日起,除法律規定外,全面「鬆綁」,實行社會組織直接到民政部門登記。這也意味著,廣東正逐漸向社會放權,致力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從而改變以往政府包攬社會治理的傳統模式,由民眾依法進行自我管理,逐步形成「小政府、大社會」的治理模式。
政府購買服務 嚴防權力尋租
政策層面管理的主動放鬆,也空前的激活了社會組織的生長速度。近年來,廣東省登記的社會組織數量年均增長10%以上,其中非公募基金會和異地商會年均增長率分別為20%和25%。為了鼓勵和扶持各類社會組織的迅速成長,廣東各級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開始邁出實質性舉動。
然而,政府在向社會購買的服務過程中,如何防止政府在遴選社會服務時產生權力尋租,也很自然地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對此,廣東省社工委提出,要把評價社會組織服務的主體交由社會,即引入第三方力量。在省社工委推出的社會創新觀察項目升級為試點項目的過程中,就準備將評審權交給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社工委自身沒有投票權。據介紹,具有評審權的第三方,以高校科研院校的專家、行業協會的資深人士為主,沒有一位是黨政機關的官員,具有強烈的民間色彩。這對於仍處於蹣跚學步階段的社會組織來說,可以在專業性和道義感傷,提供更多的權威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