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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常釀意外。網上圖片
——同車亦罰3,000元 專家:執法存在模糊地帶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消息:台灣交通部門擬加重酒駕罰則,20日宣佈將在明年初動用「連坐法」加強管理,即同車乘客明知司機醉酒駕駛卻仍不加阻止,還同車共乘,將「人人有罪」,各罰3,000元(新台幣,下同),若同車有14歲以下孩童,家長需面臨加重處罰。
台中市長胡志強因夫人邵曉鈴曾因車禍受重傷,因此特別重視交通安全,他同日對交通部門加強執法表示肯定,希望能遏止酒駕悲劇。他建議,餐廳等業者看到喝醉酒的客人,應主動提醒不要喝酒開車,並且協助代叫計程車或代理駕駛,多一道防線,可減少意外。
「明知故縱」 視為「共犯」
交通部門負責人毛治國表示,今年酒駕意外依舊頻傳,當局傾向「從嚴規範」,除提高酒駕罰鍰、加強執法強度外,還將修法,將過去免受罰的同車乘客「連坐」處罰,新例將規應,若乘客明知司機醉駕,不但不予勸導還共同乘車,將視為「共犯」,按人頭每名乘客開罰3,000元。
車內有孩童 家長受重罰
路政司長陳彥伯指出,新法的立法原意在於要求所有人「共同防制酒駕行為」,他又透露,若在醉駕車輛上發現有14歲以下的乘客,家長將面臨不少於1.5萬元的重罰。此外,當局發現,酒後違規駕車再犯率高達31%,因此新法亦將鎖定5年內兩度酒駕累犯會加重處罰,第二次罰款最高可達9萬元,拒絕接受酒測亦可被罰6-9萬元。無照駕駛、兩年內新手駕駛及職業駕駛也擬加重處罰,最低酒測值將由每公升0.25毫克,下修為0.15毫克,相當於不到兩罐啤酒就會超標。
不過,有專家指出,新的「連坐法」可能會在執法時面對模糊地帶,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副教授李克聰表示,駕駛者喝酒與否,乘客未必能夠輕易判斷,建設新法應考慮執法的可能性,不要因為模糊空間徒生爭議,反而抹煞修法原意。
陳彥伯就此回應,新法的原意在於「明知」駕駛者違規酒駕,乘客才會受罰,目的是希望乘客也能勸阻駕駛酒駕行為。至於執法標準為何,還待與警方確認,未來開始宣導時會有明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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