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報道,強求的愛情難有好結果。新北市蔡姓保險女業務員以女兒和曾姓保戶獨子交往訂婚為條件,向曾男借「預備訂婚金」630萬元(新台幣,下同)。無奈小兩口「不來電」,曾男懷疑是蔡女搞破壞,怒告蔡家3口涉詐欺取財。板橋地檢署20日決定全案不起訴,理由是男女交往應尊重彼此意願,蔡女沒保證此事一定成。
據悉,蔡女前年因侵佔保費與擅自將客戶保單解約私吞遭起訴,急需籌錢和解,曾男得知此事後提議,若蔡女的女兒3年內跟自己兒子訂婚,他願付500萬元聘金,且可先借300萬元給蔡女應急,只要小兩口如期訂婚,他會再補足200萬元尾款,若不成則要依全額還錢外加3.5%利息。但兩年輕人自始至終都不來電。
80歲的曾男急於為獨子討媳婦,見此事毫無進展,去年9月怒告蔡女一家三口涉詐欺取財。檢方調查認為,婚約基於人格尊嚴考量,不能強迫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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