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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網上圖片
廖楚強
麒麟本是中國人民傳說中的一種「神獸」、「靈獸」、「仁獸」,用來象徵祥瑞與太平的一種想像出來的「虛構」的動物,過去人們都認為自然界沒有這種動物。古書《禮記.禮運》記載:「麟鳳龜龍,謂之四靈。」但這四種動物,古代人都認為除了「龜」之外,其餘三種都是虛構的,究竟甚麼形狀,那就很難說了,雖然中國最古老的辭書《爾雅》曾經解釋說,麒麟的形狀為「麋身(如圖),牛尾,馬蹄,毛蟲之長也。」其實這些註釋,都是註者想出來,沒有甚麼根據。而中國古代許多廟堂樓閣中所繪的「麒麟圖」,一般都是根據這些資料再經過藝術加工,圖案化、神話化之後製作而成的。所以自古以來,人們看見這些圖案化的麒麟,都斷定麒麟是一種「神獸」,自然界不可能有這種動物。
隨著人類社會的開放與發展,人們的視野愈來愈大,對大自然界的知識愈來愈豐富,終於對麒麟這種動物有了一個科學的真實的認識。從明朝開始,中國人開始認識到人間世上,確有麒麟這種動物。而首先揭開麒麟這個秘密的就是中國偉大的航海家三寶太監鄭和。
鄭和下西洋,是世界航海史上的壯舉。他從明成祖永樂三年(1405年)至明宣宗宣德八年(1433年)率領航隊先後七次下西洋,歷時二十八年,訪問亞非三十多個國家,航程十萬餘里。每一次從亞非各國遠航回國,都帶回來許多自然科學的資訊,使中國擴大了對世界的認識,也糾正了古代學術界的一些錯誤的認識論。其中就有關於鄭和從亞非各國帶回來的自然界中真實的麒麟,從而否定了麒麟是虛構的「神獸」,而斷定麒麟是自然界真實的動物。
最重要的資料,是鄭和第五次下西洋回國時,在福建閩江口長樂縣天妃宮所立的一塊石碑,名叫《天妃靈應之記》碑,這塊石碑詳盡的記錄了鄭和第五次下西洋,即從明永樂十五年至永樂十七年(1417年—1419年)的經歷以及帶回來的西非各國所贈送的禮物。其中就有「麒麟」一項。其碑文的第23行記述:「永樂十五年,統領舟師往西域,其忽魯謨斯國進獅子、金錢豹、大西馬,阿丹國進麒麟、番名祖剌法、並長角馬哈獸,木骨都束國進花福祿口獅子,卜剌哇國進千里駱。」(這塊石碑現仍保存在福建長樂市的天妃宮內)文中所指的「阿丹國」,地處阿拉伯海和紅海的出入口門戶,在今沙特阿拉伯的南端,跨過一個狹小的海峽就是非洲大陸了。
關於鄭和帶回來的麒麟是甚麼形狀,我們查閱當時跟隨鄭和一同下西洋的馬歡所著的一部《瀛涯勝覽》中的「阿丹國」這一條就有記載:「阿丹國進麒麟,前二足高九尺餘,後兩足約高六尺,頭抬頸長一丈六尺,首昂後低,人莫能騎。頭上有兩肉角在耳邊。牛尾鹿身,蹄有三趾,匾口。」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記的「牛尾、鹿身。」和古書《爾雅》以及朱熹的註釋中所說的「麋身、牛尾」都有相同之處。(因為「麋」和「鹿」的形態相似)如此看來,上古時代中國人對麒麟的認識也不是毫無根據的。
從明朝鄭和下西洋以後的一些文獻資料,對麒麟這種動物就多有記載。如《明成祖實錄》155卷就記載了永樂十二年(1414年)「榜葛剌(現為「孟加拉」)國王賽弗丁遣使奉獻麒麟,並貢名馬、方物。」同書還記載「麻林國(今為「肯尼雅」)及諸番國進麒麟、天馬、神鹿等物。」這些資料都說明,鄭和(三保太監)下西洋以後,中國人才開始對麒麟有了比較真實的認識。甚至在明朝的一些文人學者的著作中,也開始對麒麟有所記述。如明朝的一位大書法家,名宦學者祝允明(祝枝山),在其所著《九朝野記》中也記載他的一位和鄭和同時代的先祖所說的話:「正統中在朝,每燕享,廷中陳百獸。近陛之東西二獸,東稱麒麟,身似鹿,灰色,微有紋,頸特長,殆將二丈,望之如植竿。其首亦大概如羊,頗醜怪。」按祝允明,是明代弘治年間的人,距離鄭和下西洋之後才不過三、四十年的時間,而其先祖更和鄭和是同時代的人,所以祝允明所記錄的資料,對認識麒麟的真相很有價值。
根據現代動物學家的研究,所謂麒麟,其實就是一種「長頸鹿」。非洲所生長的長頸鹿和豹鹿,在英語中都稱為「giraffe」,這種讀音,和長樂《天妃靈應之記》中所記的番名「祖剌法」非常接近。由此可以肯定,中國古代所認識的麒麟,實際上就是一種長頸鹿。這種動物原產地在非洲。有些語言學家還從非洲一些土著民族的方言中,找到當地人民對長頸鹿的稱呼也有叫「giri」的。這個「giri」如果翻譯成中文,其實就是「麒麟」二字。也許在上古時代,非洲已經有一些被稱為「giri」的動物從歐亞大陸進入到中國來了。當時中國人認為這是一種祥瑞的徵兆,所以就把「giri」(麒麟)稱之為「神獸」、「靈獸」了。再加上古代的藝術加工,圖案化、廟堂化、裝飾化之後,就成為古代麒麟的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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