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在政府10月26日宣布推出穩定樓市新措施前,向行會秘書處申報自己在10月4日及22日出售了西半山兩個單位,引發社會爭議。林奮強昨晨在接受電台訪問時形容,自己有許多樓在身,「我有一個原罪」,並重申自己在加入行會前已決定放售4個單位,是為未來5年「為政府做義工而做的財政準備」,又承諾自己除了這4個單位外,未來5年不會再買賣任何樓宇。
就林奮強賣樓事件,民主黨及社民連昨日分別到廉政公署「報案」,指稱林奮強身為行會成員,掌握政府機密資訊,卻沒有避嫌,令人質疑其操守,要求廉署調查事件,又要求林奮強公開他就有關單位與各地產代理簽訂的委託協議、臨時買賣合約,以及其他相關文件等,以釋除公眾疑慮。
葉太信無內幕消息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在昨晨一電台節目中表示,她相信林奮強作賣樓決定時並無具體內幕消息,但有需要解釋清楚事件。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則稱,林奮強在措施宣布前賣樓,難免令人有所懷疑,認為對方暫時不應再買賣物業,又認為特首梁振英也應該進一步澄清是次事件。
林奮強:入行會前已決定放盤
林奮強昨晨在電台訪問中承認,在客觀效果上,他確是在政府出招前售出有關單位,但事實上,他是在加入行會前開始放售這些單位,強調自己在加入行會前,已決定為特區政府「做5年義工」,故自願向特首梁振英承諾,自己任行會期間不會買賣任何樓宇資產,惟5年是一段很長的時間,自己需要有「風險管理」,預留一些錢以備不時之需,故有需要在加入行會前先放售一些物業,重申自己無因任何內幕消息而賣樓。
被問及何以其成交價低於市價三四個百分點,他解釋,自己是在6月定價的,加上在單棟式樓宇下放售多個單位會有一定折讓,故自己確是刻意調低底價,同時又擔心放售價較低,會令經紀未必全力推銷,「在符合我的底價後,如果賣得好價,升幅的部分會由經紀賺取,希望有一誘因,令經紀更有動力為我放盤」,又強調自己不認識有關買家,也沒有指定買家的類型或背景,因此並不知道單位售予何人。
有建議指行會成員應透過信託基金處理樓宇買賣,林奮強坦言這樣仍有機會被質疑基金經理是收到他來自行會的消息後決定沽貨的,故自己現在的處理方法更好。
在節目上,有聽眾為林奮強賣樓受質疑感到不值。周先生指,林奮強賣樓本身並無問題,但認為他有必要進一步向大家澄清。林奮強回應指,願意向所有市民、議員等各方面討論有關自己賣樓的問題,又不擔心有政黨向廉署舉報他,因為自己對香港的司法制度有信心。有聽眾則認為,是次事件是因為不少人對梁振英有負面觀感所致,林奮強表示認同,但在節目後補充,他不認為受到梁振英拖累,強調自己早知道自己加入的是「有45度高溫熱廚房」,但最後為了貢獻香港還是加入了新班子。
身在北京的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回應有關林奮強賣樓事件時強調,林奮強是行會非官守議員,而特區政府絕不會事先將任何涉及稅務的商業敏感資料透露予非官守成員事先知道,故確信林奮強並非在獲知相關措施後才賣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