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早前有中介人建議我爸爸趁「半自由行」轉受託人。我爸爸只是一名看更,僅有小學教育程度,中介人向他們進行推銷時,要遵守哪些規則?
答:強積金中介人的法定規管制度於11月1日生效。中介人必須遵守法定的操守要求,而積金局早前亦已發出操守要求指引,協助他們明白相關要求。
該指引為「需要特別照顧客戶」列出中介人要遵守的事項。「需要特別照顧客戶」是指不能或也許不能完全明白強積金中介人所提供的資料,以及那些不能或也許不能作出重要決定的人士,包括文盲、僅具小學或以下教育程度、視障等人士。
須一位朋友陪同或有見證
中介人在向這類客戶推銷及銷售時,必須為該客戶提供選擇由一位朋友陪同,及/或安排多一名員工見證有關銷售及選擇成分基金的過程的機會;或由其「主事中介人」(一般指從事與強積金計劃有關的銷售及推銷活動的公司)安排在售後的7個工作天內致電該客戶進行確認並錄音,如未能聯絡上,須致函客戶以作確認。
如你懷疑中介人無遵守法定操守要求或相關指引的要求,甚至懷疑他沒有註冊就銷售強積金計劃,可以透過不同途徑,包括郵寄、電郵、傳真、電話或親身到積金局的辦事處作出投訴。
你向積金局投訴時,應盡量提供資料,例如個人資料、投訴對象的名稱、聯絡資料、投訴內容及其他輔助資料,包括相關文件的副本、書面或電郵紀錄等,以便積金局作出適切的跟進和調查。
如調查證實中介人沒有遵守法定的操守要求,積金局可施予不同程度的紀律制裁,包括公開或非公開譴責、暫時撤銷註冊、撤銷註冊、在指定時間內喪失重新註冊資格或罰款。 ■積金局
熱線:2918 0102
網址:www.mpf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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