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京華時報》報道,商務部8日公佈了相關高性能不�袗�無縫鋼管反傾銷案終裁結果,決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對原產於歐盟和日本的進口上述產品徵收9.2%至14.4%的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公告表示,經過調查最終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相關高性能不�袗�無縫鋼管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鑒此,商務部決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對原產於歐盟和日本的進口上述產品徵收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