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果渣油充橄欖油誤導市民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11-16]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梁光漢表示,「橄欖果渣油」與「橄欖油」的價錢可相差4倍,認為標示不清有機會令消費者將兩者混淆。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維寶)聲稱健康的產品,其真正的成分隨時成疑,有「橄欖果渣油」當作「橄欖油」出售。消委會發現,市面有部分橄欖油的中英文標示出現混淆,英文標示為「橄欖果渣油」,中文卻標示為「橄欖油」,根據成分標籤,並不符合業界標準列明的橄欖油條件。消委會認為商品有機會誤導市民,已將資料交食品安全中心及海關跟進。

 消委會調查發現,市面上11款「橄欖果渣油」產品中,雖然英文標示為「橄欖果渣油」,但有5款產品的中文標示卻為「橄欖油」,另外6款則沒有中文名稱。根據國際橄欖理事會制訂的的業界標準,「橄欖油」是以機械壓榨等物理方法,直接從橄欖果實中提取油脂,再加以精煉而成,而「橄欖果渣油」是利用溶劑或其他物理方法,從橄欖果渣中提取的油脂,該標準亦有列明「橄欖油」這個名稱不可用來指「橄欖果渣油」。

提取油脂方法不同 差價4倍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梁光漢表示,「橄欖果渣油」和「橄欖油」都可以作為食油使用,而且兩者脂肪等化學成分分別不大,使用「橄欖果渣油」也不會對身體有負面影響,但在精煉過程中會影響橄欖的味道,所以產品應該有正確標籤讓消費者因應要求來選擇。另一個主要差別在於售價上,調查中每100毫升「橄欖果渣油」的平均售價為5元,而每100毫升「橄欖油」平均售價為11元,最高與最低的價錢可相差4倍。消委會認為標示不清有機會令消費者將兩者混淆,誤以為以較低廉的價錢賺買理應較為高價的「橄欖油」產品。

「清淡」標示 易與低熱量混淆

 另外,有部分「橄欖油」產品標示為「清淡」或「Extra Light」等字眼,但其意思並不是指「低熱量」或「低脂」,實際是指其顏色、香味或味道比一般橄欖油較淡,而業界標準也沒有列明如何界定「Extra Light」和「Light」,沒有統一準則的標籤令消費者花多眼亂,無法理解不同產品的實際分別。

 消委會表示,海關正在跟進部分個案有否因使用虛假說明而違犯《商品說明條例》,如有足夠證據證實有觸犯相關條例,海關將會採取執法行動。食安中心表示,現時未有為「橄欖油」設下定義,亦未有定立成分標準,但根據現時法例,食物名稱不得有虛假或誤導等成分,食安中心會跟進。

相關新聞
港各界:中央更重視港角色 (圖)
澳門各界期待新領導開創新時代 (圖)
打美白針變「燒豬頭」 新娘婚禮抱憾 (圖)
消委:涉傷亡免責條款無效 (圖)
抽查教科書半數毋須改版 (圖)
測22款嬰兒車 4缺附鎖易摺埋 (圖)
討伐「黑的」 乘客索收據添保障 (圖)
中央新領導集體心繫人民 帶領國家邁向民族復興 (圖)
反對派千項修訂 「長津」撥款今難過 (圖)
謝偉銓倡少起商場增建屋 (圖)
林鄭基建貢獻 獲英學會褒獎 (圖)
特首待訴訟後再釋僭建
葉太又收o靚 位位皆尖子
金融達人入中策組
點燭「屠妖」 4級火燒5粒鐘 (圖)
菲漢裸舞雙刀 警擎槍制服 (圖)
禁女上學2年 妄想母入小欖
告雜誌誹謗勝訴 周凱旋獲賠65萬
不顧大浪暢泳遇溺 山東客魂斷石澳
2烏龍「師姐」失委任證記事冊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