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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永齡(中)表示,促請當局正視人手缺乏、資源不足及主流學校的校長和教師特殊教育訓練不足的問題。香港文匯報記者馮晉研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馮晉研) 融合教育在本港已行推行十多年,平機會昨日公布的報告顯示,有兩成校長、教師及專業人士反對改變環境設施及教學法來照顧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兩成至四成教師坦言不願接納有智力障礙、專注力不足、自閉症學生在主流班級上課;逾半的教育界人士不認為這是歧視。平機會提醒學校,若校方因學生有特殊需要而拒絕他入學、不給予在學支援或迫使學生離校,有機會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平等機會委員會委託教院特殊學習需要與融合教育中心,在2010年至去年進行了一項「融合教育制度下殘疾學生的平等學習機會研究」,訪問了來自230間中小學共5,136名持份者,包括校長、教師、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SEN)、普通學生及學生家長,當中192間學校取錄了SEN學生。
僅2%校長教師持特教證書
調查發現,約一半教師及校長未曾接受特殊教育訓練,只有1%至2%的校長和教師持有特殊教育專業證書或大學學位。192間推行融合教育的中小學只有1間學校有九成教職員接受過相關訓練;8間小學和15間中學未達致10%教師受訓的指標,整體師資情況令人憂慮。
平機會的政策及研究專責小組召集人謝永齡表示,報告結果反映融合教育至今推行10多年,依然很落後,令人譁然和憤怒。他表示,稍後將呈交報告予教育局,促請當局正視問題。
教局:參考報告探討可行性
教育局回應指,已接受特殊教育培訓的教師數目已不斷增加,至2011/12學年,逾八成小學已有10%或以上教師接受基礎培訓;至2012/13學年,校本教育心理服務所覆蓋的學校數目已超過500所。教育局會參考上述報告,就平機會提出的建議作詳細討論,以探討其可行性,並會繼續為學校提供額外資源、專業支援和教師培訓,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適切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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