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熊君慧、李望賢)今年以來,廣東在預防腐敗方面的制度建設嘗試頗多。自今年2月下旬廣東省珠海市預防腐敗局成立,到10月25日深圳市預防腐敗局成立,在8個月的時間裡,廣東21個地級以上市全部成立了預防腐敗局,率先在全國實現了省、市兩級預防腐敗機構「全覆蓋」。據悉,為推進預防腐敗制度建設,廣東還將研究制定預防腐敗工作地方性法規,計劃到2015年將建成具有廣東特色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
記者了解到,目前各地預防腐敗局正在建立權力分解和制衡機制,對行政審批、政府投資項目、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權力進行科學分解和配置,並建立起預警處置、考核評估、動態管理等制度機制。其目標是到2012年底,在全省建成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為重點,分層次、分系統覆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農村基層的廉政風險防控基本框架;2015年,建成具有廣東特色的權力配置法定化、權力運行程序化、權力監控全程化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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