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熊君慧、李望賢)「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誰來監督權勢者?這近乎是一個宿命般的體制性難題。在廣東社科院科研處處長丁力看來,廣東雖然反腐動作卓有成效,但在當前越來越多老百姓參與反貪腐的背景下,仍需完善頂層設計,健全法律制度,尤其是將網絡反腐引入法治軌道,落實老百姓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讓反腐能夠有法可循,保持長效。
丁力指出,中國法律在憲法層面上明確了老百姓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但是在具體的法律制度上,並沒有確實可操作可行的條例保障老百姓履行具體的權利。雖然目前網絡反腐具有一定的效果,但嚴格來講,目前的網絡舉報屬於合理卻不合法的狀態。他認為,反腐應當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廣開渠道,讓老百姓有序參與其中。
地方政府應主動退市
針對廣東尤其是珠三角地區官員貪腐主要涉及土地工程問題,丁力認為,廣東市場經濟發達,政府應當主動退出市場,捨棄招商引資、包攬工程的功能。「很多項目政府主導,貓膩就很多。應當劃清政府和市場的界限,效率問題讓市場去解決,社會公平則讓政府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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