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暑假,19歲女大學生肖佳卉在獻血後當天下午出現頭暈,不幸摔倒眼睛致殘。肖家遂起訴寧波市中心血站,索賠88萬元。今年1月份,寧波市江東區法院判令被告補償原告15萬元。此事發生後,寧波把「如何保障無償獻血人士的權益」提上議事日程。據悉,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已於11月底批准了修訂後的《寧波市獻血條例》,條例規定,每位獻血者在無償獻血48小時內發生意外,最高可獲15萬元賠償、8萬元醫療費;在無償獻血一年內發生意外,最高可獲1萬元賠償、5000元醫療費。
據條例規定,從明年3月1日起,寧波市將為無償獻血者提供免費的意外保險。寧波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為無償獻血者提供保險,為全國首創。
對獻血明星,修訂後的條例也增加了一條獎勵措施。條例規定,對獻血1萬毫升以上的獻血明星,每年提供一份全年意外保險,最高可獲20萬元賠償、2萬元醫療費。 ■《現代金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