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錦燕)奶粉廣告宣傳手法進取,常被外界質疑具誤導成分,政府正就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公開諮詢公眾,諮詢期將於下月底結束。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有關守則以試驗計劃形式推行,要求業界自願遵從,雖政府暫未有立法時間表,但強調政府並不是「無牙老虎」,會因應情況公布違規商戶的名稱。
逾千市民簽名促規管
政府計劃透過守則,規管包括奶粉等母乳代用品的銷售及宣傳方法。衛生署助理署長梁士莉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指,至今已收到多個團體收集的逾千名市民簽名,主要是不滿嬰幼兒奶粉廣告有誤導成分,要求政府加強規管。有業界要求政府收窄規管範圍,改為只禁止商戶就0個月至6個月大嬰兒奶粉賣廣告及推廣。梁士莉解釋,由於奶粉廣告主要在於推廣品牌,多於針對單一產品,遂決定一併規管嬰幼兒食品。
政府非無牙虎 違反會點名
陳肇始則表示,有關守則以試驗計劃形式推行,要求業界自願遵從,令市民認清奶粉廣告銷售內容。她強調,衛生署會定期檢查,若有違規,不排除會公布商戶名稱。她說,雖然政府現時未有立法時間表,但強調政府並不是「無牙老虎」:「衛生署會透過加強巡察,一直嚴密檢視業界的相關推廣手法,若發現有奶粉商違反守則,不排除會開名公布違規商戶的名稱。」
陳肇始指出,奶粉商的廣告推廣手法進取,甚有家長誤以為單進食奶粉,便可吸收所有營養。她續說,過去有研究發現,相比其他國家的兒童,香港小童到較大年紀時仍然進食奶粉。她認為母乳無可替代,希望透過訂立守則,提升母乳餵哺率,鼓勵嬰幼兒均衡飲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