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有報道指,施政報告提及的57項規劃申請獲批的住宅發展項目中可能「重複計算」,發展局發言人昨晚發表聲明澄清指,該57個項目涉及2010年至2012年間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十六條,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的項目。扣除2個位於上一輪工業用地檢討建議改劃作住宅用途的土地後,其餘55個項目涉及130公頃土地。如全部落實,預計可提供超過4.5萬個單位。若有發展項目取得超過1個規劃許可,當局點算時會作出扣減,確保並無重複計算同一項目。
目標為盡快全部完成
《施政報告》提出10項短、中期增加房屋土地供應措施,其中一項是加快房屋發展過程中各項行政審批程序,以及作出其他配套,加快這些項目由尚未修訂土地契約、取得各項批准,以至全部完成之間所需行政審批程序,包括申請審批建築圖則、申請預售樓花同意書、取得展開建築工程書面同意、申請佔用許可證,即俗稱「入伙紙」、申請合約完成證明書,即「完工證」或「滿意紙」等,目標是令項目盡快全部完成。報告就這項措施提及57宗獲批住宅發展項目規劃申請。
數字屬於城規會「剪影」
發展局發言人昨晚在聲明中指,該57個項目的數字,是於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之間,獲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住宅發展項目規劃許可的一個「剪影」(Snapshot)。隨著規劃申請項目完成所有審批程序,以及城規會批准新項目規劃申請,該數字會有所增減。如在《施政報告》公布後,將軍澳南4幅住宅用地剛於上周五(1月18日)獲城規會批出規劃許可,涉及3,320個單位,這數字即會加在施政報告中提到的4.5萬個單位上,並非「重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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