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新《公司條例》不准公眾查閱公司董事住址和完整的身份證號碼,被質疑削弱傳媒的監察力。多個新聞團體代表昨日約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官員,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會後稱已向局方表明,任何作為新聞工作的查冊都不應受到限制及不經審查,並引述官員指,當局會研究將新聞界列為可全面查冊的認可人士。但有傳媒代表不認同方案,堅持全面公開資料。
在現有《公司條例》下,只要輸入董事名字,就可以查看到他的住址和整個身份證號碼,但新《公司條例》的相關附屬法例在5月提交立法會及獲得通過後,就只能查看董事的通訊地址,身份證號碼亦只公開4個字,故相關修訂被批評影響傳媒的監察力。多名新聞界代表昨日與公司註冊處處長鍾麗玲、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何宗基等代表,就新修訂的《公司條例》有關公眾查冊權的附例交換意見。
須同意查冊作新聞用途
趙應春在會後透露,當局有意把新聞界列為認可人士,在有需要時可以跟目前一樣,查看所有董事的住址及身份證號碼資料,但同時要求新聞界同意查冊資料是用作正式新聞工作用途。參與討論的外國記者協會董事徐曉瑜不支持當局提出的方案,認為資料原本屬公開性質,如果只給予部分人士查閱會造成不公平,同時難以界定自由撰稿記者和民間記者是否新聞工作者。記協主席麥燕庭則指,條例涉及很多人,當局不應以豁免記者作為解決方法,認為應全面公開有關資料,以免將來只能由政府決定誰人有權查冊。
如何定義傳媒 擬諮詢業界
有傳媒引述消息指,由於現時的《個人私隱條例》對涉及公眾利益的新聞報道有一定豁免,政府正考慮讓步,豁免傳媒,包括計劃將記者列入與法團、股東及商界同一類別。至於如何定義傳媒,以及是否每名記者查冊時都要申報處理哪一宗新聞,消息指當局尚要諮詢業界,初步認為一般傳媒機構應該可獲豁免。該消息又指,政府同時正考慮公開董事住址,可能是公開整個或部分住址,例如哪一個區或屋苑,但就沒有層數和單位,相信這個方法足以給公眾,包括工會及中小企等辨認董事的身份和聯絡他們。
當局:「搵料」保私隱取平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未有評論有關豁免新聞界的消息,只重申關注新聞界最近就新《公司條例》下有關查閱公司登記冊資料方面的新安排提出的意見,正就未來路向繼續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與傳媒代表會面。又指當局正諮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研究如何擬備有關附屬法例,以期在滿足公眾取得資料的需要,和保障超過100萬名現任及前董事的私隱兩者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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