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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幀描繪戰爭逃生情況的相片令攝影記者獲獎。資料圖片
——全球化+現代中國+今日香港
美國紐約地鐵站去年12月發生一宗韓裔男子遭人推落路軌被列車撞死的事件。翌日,美國《紐約郵報》以全版刊出列車即將撞向韓裔男子的圖片,標題為「Pushed on the subway track, this man is about to die DOOMED」(劫數難逃,這名男子被推落路軌,就要死了)。此照片刊登後,立刻引起國際社會譁然,並引發關於媒體價值與道德操守的爭議。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慧
新聞背景:韓男「被墮軌」慘死 攝記齋影無救
案發於去年12月3日中午,當時疑兇戴維斯不斷在月台騷擾候車乘客,韓基蘇(譯音)出言制止時,雙方發生口角和肢體碰撞,戴維斯突然將韓基蘇推落路軌後拂袖離去,韓基蘇逃命不及,慘被列車撞死。
據悉,當時月台附近有近20人,眼睜睜地看著韓基蘇被夾在列車及月台之間拖行十幾呎。列車司機表示,見到月台有人不斷揮手,之後看到韓基蘇便立即啟動緊急剎車裝置,但仍難阻慘劇發生。
辯稱用閃光燈引車長注意
拍攝照片的《紐約郵報》自由攝影記者阿巴西在該報刊文指出,韓基蘇由墮軌到被撞只有約22秒,而且自己與他的距離太遠,根本來不及趕到將他救起,加上自己當時背著重約20磅的背包,並不夠力氣拉起受害者。他又在文中稱,當時不斷拍照,希望相機閃光燈能引起車長注意。(基礎級)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慧
採訪VS道德 兩難抉擇
新聞工作者需要追求新聞真實性,也要保持客觀性。但現實是,世界各地的新聞工作者在採訪中,都有機會面對一些特殊處境,因而陷入一種兩難的道德抉擇中。以下舉出數個真實例子,當中情況值得探討與深思。
個案一 暫忘天職 爭先救人
香港《文匯報》前總編輯王伯遙在2010年出版的《一人一故事─新聞人的心聲細語》一書中,記錄自己親身經歷香港新聞界最大車禍的反思。當時是1993年,香港新聞界高層訪問團應邀到上海參觀。途中,車隊其中一輛麵包車被撞,其他車的人紛紛下車救人,他寫道:「拉開座椅,抬出傷者;又跑到路中心,拚命高呼攔截汽車,以便接載傷者赴醫院。」由於當時的通訊條件有限,在場的人相約返港後才發稿。其時大部分報紙只有文字報道,因為當時救人心切,即使是新聞工作者都無時間去拍一張照,只有一家報紙圖文並茂將此事報道出來,包括當時各人一起現場救人的照片。
「在這已經成為歷史定格的一剎那,究竟是救人重要抑或採訪重要?」對這個問題的答案,王伯遙稱至今仍感茫然。而相對地看,比較當時有拍下現場照片的新聞界高層,王伯遙及訪問團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未有盡到記者職責,於現場一刻,大部分都選擇先救人。
個案二 見死不救 反名利雙收
假如你是一名攝影記者,在戰地看到一個女孩正在艱難地爬向食物發放中心,身後一隻禿鷹對她虎視眈眈。你知道這是一個很棒的構圖,甚至覺得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時刻,你會怎麼辦?
選擇一:讓女孩餓著,自己拍下照片,將有可能獲得名利雙收的機會。
選擇二:趕走禿鷹,給女孩食物,救了一個人,但自己失去拍下好照片及成名機會。
1993年,在南非的攝影記者Kevin Carter正面臨這樣一個選擇。他的做法是按下快門拍下這幕,照片被刊登在《紐約時報》上。翌年,他藉此獲得普立茲新聞攝影獎。
照片刊登後,很多人聯絡《紐約時報》查詢女孩的最終下落,但該報只回覆「不清楚」。不少人批評Kevin Carter見死不救,亦有人指責他:「踩在小女孩屍體上獲得普立茲獎」。他解釋說:「當我把鏡頭對準這一切時,我心裡說:『上帝啊,我必須先工作!』」而在獲獎後不久,他被發現將一氧化碳管插進車廂自殺,終年33歲。據悉,他當時陷入經濟困境,情緒也不穩定,亦有稱他自殺與不堪輿論壓力有關。
個案三 靜候「獵物」摔倒 跣人被轟
中國福建《東南快報》記者柳濤於2005年5月9日所刊登的一組「連日暴雨 愁煞雨中人」照片,亦曾引發內地「記者傳達新聞的責任和社會公德之間應如何平衡」的討論。這組照片記錄一名騎單車的人在暴風雨中碰到水坑而摔倒的全個過程。由於記者是事先知道該路段有坑,並在「等待」有人摔倒,許多網友都質疑其行為有失新聞道德;記者則解釋稱,路面有坑的訊息是從旁被告知,當時下著瓢潑大雨,他並不知道具體情況,在坑旁邊架著相機等了近1個小時,才拍到這組照片,並且在拍完照片後在事發地點放了一塊牌子,提醒路人注意。
柳濤強調,其原意是希望通過有衝擊力的照片,提醒有關部門重視;而這組照片刊登後,確實引起當局重視,很快就填平那些坑。但其做法引起公眾責問:在明知前面有危險的情況下,難道只能通過一部分人的遇險在先,才能令有關部門重視從而解決問題嗎?難道那些摔倒的人就不需要關心和重視嗎?中國人民大學傳媒研究中心教授李希光曾於電視節目中尖銳地歸納說:「3張照片所拍攝的典型瞬間,怎麼看也有拿別人的痛苦來開心的負面聯想作用,至少是有不嚴肅的意味。」(摘星級)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慧
小知識:普立茲獎(Pulitzer Prize):
也稱普立茲新聞獎,是1917年根據美國報業巨頭、匈牙利裔美國人約瑟夫.普立茲(Joseph "Joe" Pulitzer)的遺願而設立的獎項,至今已發展成為美國新聞界的一項最高榮譽,並被視為全球性重要獎項。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慧
客觀冷靜乃必須 報道真相非無情
新聞工作者的職業性質,不可避免地每天都要接觸不少社會悲劇。傳統的新聞教育要記者永遠保持中立,要將新聞的事實真相準確地反映給讀者,不可在任何報道中灌注個人立場和情感。老婆婆在街邊收拾紙皮,記者要記錄其老年淒涼情景。面對天災人禍,遇難者家屬一時未能接受事實時,記者上前拍下他們呼天搶地一幕。面對上述情況,你認為新聞工作者只是一個冷漠無情的旁觀者,還是在做影響社會發展的報道真相者?
保持中立 最大程度還原事實
普遍的新聞理論都對新聞工作者作出要求,就是在報道事件時要認清角色,保持中立的身份態度,唯有這樣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還原報道的客觀真實性。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陳絢曾在撰書說:「記者是時代的記錄者,職業道德要求他們把自己的所見所聞完整地記錄下來,滿足受眾的信息需求。」由此可見,阿巴西(韓男被撞死事件)似乎無意將死者置於死地,只是別無選擇下「在其位,謀其職」。
尊重或不仁 視乎動機
有人認為,不能單從有人受傷或甚死亡的結果而作出「見死不救」的論述,而應從多方面確認立場。一方面,要看攝影師或記者在拍照和報道時的心態和動機,是否尊重當事人或事實;另一方面,要看讀者觀賞照片或新聞的心態,是了解真相或覺得自己不用面對這些而感到幸運,或抱著一種獵奇甚至是麻木不仁的心態去看。
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在Regarding the Pain of Others(《旁觀他人之痛苦》)一書中提到這個現象:「那些源源充斥於現代生活中的戰災影像,究竟是『記錄了』戰爭的原貌,還是『建構了』災難的神話?究竟是激起了我們對暴力的厭惡痛絕,還是磨平了我們的同情心?旁觀他人的苦痛究竟是為了謹記教訓,還是為了滿足我們的邪淫趣味?」
有關論點也為上述新聞工作者的例子帶來深思;重大新聞需要吸引更多讀者的眼球,但當面對別人的痛苦以至生死攸關的處境時,新聞是否也會變成「旁觀他人之生死」?那是本文題目所指,也需要從業人士及市民讀者作出反思。(進階級)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慧
想一想:
1. 根據上文,指出紐約地鐵站事件引起爭議的原因。
2. 承上題,假設你是攝影記者,你會如何作出決定?試舉例加以討論。
3. 試比較3個案例的異同之處,並舉例加以分析。
4. 假設你是一名新聞工作者,你認為新聞價值和人性道德孰重孰輕?解釋你的答案。
5. 你在多大程度上認同「當局應立法規管傳媒報道煽情、色情和血腥的新聞」這個說法?解釋你的答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延伸閱讀:
1.《地鐵男被撞前一刻 美攝記見死不救》,香港《文匯報》,2012-12-06 http://paper.wenweipo.com/2012/12/06/GJ1212060009.htm
2. 《攝影記者:攞獎與救人的抉擇》,主場新聞網,2012-10-15
3. 陳絢:《新聞道德與法規:對媒體行為規範的思考》,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5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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