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首梁振英就《信報》上月底一篇評論文章發出律師信。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昨晚發表聲明說,注意到特首以個人名義向《信報》發出律師信,指專欄作家練乙錚日前在該報刊登的文章中含有誹謗成分,及《信報》就此事向讀者致歉的聲明,認為官員身為公眾人物,要保持積極接受媒體監督的姿態,傳媒從業人員手握社會公器,要積極遵守客觀、真實、全面和公正等新聞職業操守,不要損害傳媒的公信力。
趙應春:不恰當 影響小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昨日指,過去高級官員控告媒體很罕有,高官及政治領袖不時會面對尖銳批評,應視之為工作的挑戰,而以尋求法律方式解決並不恰當,更不應假設採取法律行動可令傳媒「收聲」,這樣做需要承受政治後果,但他認為是次事件對香港媒體的影響不大。
香港記者協會昨日則對事件「表示遺憾」,擔心引起寒蟬效應,並要求梁振英撤回律師信。記協主席麥燕庭稱,梁振英不選擇公開回應有關文章以展開討論,而是採取法律行動,並不符合謹慎原則,又聲言梁振英雖然以個人身份發律師信,但他的職務與個人身份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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