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當局研究實施玻璃樽徵費,受影響的酒商批評徵費不合理,擔心會影響生意。其中,葡萄酒商會更表明反對玻璃樽徵費,批評做法如同恢復酒稅,打擊貿易,又指如果徵費,會轉嫁予消費者。
政府就推行飲品玻璃樽生產責任計劃,諮詢公眾3個月。香港葡萄酒商會指,本港葡萄酒業面對激烈競爭,去年首10個月的進口總值,較前年同期下跌近20%,轉口總值亦有近10%跌幅,擔心向進口商徵費,會打擊葡萄酒進出口貿易,又認為當局並無清楚交代,到底最終由進口、分銷、批發抑或零售商承擔徵費,這情況下,只會全數轉嫁消費者,建議政府仿傚膠袋徵費,在零售層面徵收。
多次轉手或涉雙重徵費
商會主席何耀康表示,本港去年頭10個月進口4,200萬升葡萄酒,如果在進口層面徵費,進口商需繳付4,200萬元玻璃樽徵費。但很多進口商同時兼營分銷及批發,若同一批酒經過多次轉手,會否出現雙重徵費等問題,當局需要釐清。
他又指出,現時市面上出售的大部分是數十元一支的平價酒,1元玻璃樽徵費已佔成本比例數個百分點,他表示無可避免會將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尹先生兩年前開始從歐洲進口葡萄酒到香港,再分銷到本地及內地市場,他每年入口約3萬支酒,假設政府向每個玻璃樽徵收最多1元,他每年就要額外付3萬元稅,帶來營運上的壓力,「通常運費成本及雜費大概是每支5元至10元,如果加了這1元,變相加了10%到20%,最大壓力是我們不敢轉嫁到批發商身上,變相自己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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