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被頒令破產的補習天王范浩揚(K. OTen)早前遭財產受託人懷疑,在破產前暗中將巨額資產轉移到母親江淑珍名下,企圖詐騙債權人,范母亦被法庭頒令凍結5,900萬元資產。受託人追查下發現范母交代資產不盡不實,她曾出售3個物業獲利,並有18張保險單從兒子轉到她名下。惟范母反駁指,她是兒子補習業務的「真正老闆」,有關資產全屬她所有。財產受託人懷疑,范母江淑珍及由她持有的金庫貿易公司及尼奧有限公司,暗中代范浩揚持有資產。及後受託人向法庭申請,成功凍結范母5,900萬元,去年更要求14家財務機構披露范母財政狀況。與此同時,范母亦申請從凍結資產中提取款項支付訟費及生活費。
受託人昨庭上披露,范母申報有844萬元資產,惟追查下發現她實際持有資產遠超此數目。發現包括:(一)她持有灣仔、何文田及旺角3個物業,單是出售灣仔及何文田2物業已套現870萬元,另出售旺角物業有60萬元「落袋」;(二)為范浩揚處理補習生意的次被告金庫貿易,與她的戶口之間有多筆錢銀往來,而她最終「淨袋」95.3萬元;(三)案中被告尼奧有限公司由金庫貿易轉贈500萬元,范母解釋轉賬用作支付尼奧營運開支,但事實尼奧卻無實質業務;及(四)有18張范浩揚持有的保險單轉至范母名下。
子月薪10萬 另獲贈房津4萬
范母一方指,她打理補習業務比兒子更出色,又為公司引進視像補習班,故她才是「真正老闆」,有關資產全屬她所有,而非兒子轉贈。此外,她會每月向兒子支薪10萬元,另送贈房屋津貼3萬至4萬元。惟法官質疑金庫貿易成立初期,兩母子股權各據一半;范每年收入約1,500萬元,也沒理由月薪只得10萬元。但究竟有關資產的實際權益是否歸於范母,法庭仍未定奪,案件最早於今年8月開審。
法庭頒令范母須賠償35萬元予受託人,但她可從凍結資產獲得一筆過30萬元支付日後訟費,每月亦可獲9萬元生活費。
范浩揚於2006年由英皇教育「跳槽」至現代教育,後被法庭裁定毀約,因敗訴須向英皇教育賠償連同訟費逾千萬元,但他一直拒絕賠償,英皇教育終於2010年成功申請范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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