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昨日繼續研訊,海事處表示,由於南丫4號和海泰號毋須參與處方的船隻航行監察服務,即使兩艘船貼近亦不會收到警報。處方又說,因為南丫4號驗船時不是新船,不用嚴格遵守救生衣數量的規定。
研訊踏入第四十四日,委員會傳召海事處助理處長鍾少文作供。他表示,海事處向本地船隻提供簡稱VTS的船隻航行監察服務,當兩艘船相距90米、航程相隔3分鐘或以下,系統會向船隻發出警報,再貼近的話,就會以無線電通知船長。不過,出事的海泰號及南丫4號都沒有參與服務,故即使兩艘船貼近,亦不會收到有關警報。
另外,在2009年、即海難前3年,曾為南丫4號驗船的海事處船舶安全主任譚潤盛表示,雖然法例規定,船隻需要放置總載客量5%的小童救生衣,以及100%的成人救生衣,但他說,曾有上司表示,只是新船需要嚴格遵守,舊船就毋須嚴格遵守,而南丫4號就屬於舊船,但他不記得哪位上司向他提出這項不明文規定。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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