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高等法院上月裁定,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在其2002年遺囑只是委任華懋慈善基金作為遺產信託人,並非其830億元巨額遺產的直接受益人,基金已於上周五提出上訴。
消息指,上訴聆訊最快於今年內展開,另律政司已將草擬好的最終命令呈交原審法官批核,但因為基金提出上訴而暫不開庭處理。
下周研排期需兩三天
法官潘兆初上月裁定華懋慈善基金只是遺產信託人時,指示律政司草擬正式的命令供他批核,據悉律政司已完成草擬,並於上周五將命令提交法庭,命令的內容要求正式頒令基金是遺囑的信託人,並處理訟費問題,完全沒有提及龔如心先夫王德輝的家人以及華懋員工與子女的供養及照顧安排。律政司及基金原定需就命令內容開庭爭拗,但由於基金已經提出上訴,故聆訊暫時擱置。
指遺囑首段法律效力被忽視
另外,消息指律政司及基金的代表會於下周為上訴案排期,聆訊預計2天至3天,由於需遷就英國御用大律師的檔期,估計最快可於今年下半年進行上訴。
基金在上訴通知書中重申,龔如心沒有在遺囑中宣稱要把遺產成立信託,遺囑第一段「我所有財產於我離世之後全部撥歸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是最重要的一句,真正意思是所有遺產會饋贈基金,讓基金按照其章程辦事,但原審法官沒有給予此句足夠的法律效力。
龔在遺囑的餘下部分,提及要交託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政府總理及香港特首組成的管理機構,去監管基金的運作,及成立類似諾貝爾基金的中國諾貝爾獎,基金認為龔只是表達其渴望及抱負,因為龔必定知道未必能得到聯合國秘書長的首肯,去出任監管人一職,遺囑又沒有列明應採取什麼步驟去成立中國諾貝爾獎;從遺產中撥出多少款項;及與諾貝爾獎的運作模式有哪方面相同。基金指原審法官沒有就種種不明確因素給予正確的考慮比重。
基金指原審法官錯誤裁定遺囑
基金又指原審法官錯誤裁定遺囑第二段中「必須繼續自創立以來所進行的各項目」,當中的「項目」是概括地指基金的慈善用途,基金認為應該是指龔生前曾經捐款的機構及項目,但實際上部分一次性的捐款不可能重複,故「項目」的意思並不明確。
基金認為龔在遺囑中只是給予基金一些指引,希望基金運用其資源,在壯大華懋集團商業王國及發展基金的慈善事業兩者中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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