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議員未獲支持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期間的花費及酬酢事宣,於是使出「怪招」: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及工黨議員何秀蘭昨日宣布,他們會在立法會首次引用議事規則二十(6)條,以提出呈請書的方式,要求成立沒有法定權力的專責委員會,調查湯顯明事件。由於以呈請書形式,只需20名議員支持即可提出。
郭榮鏗及何秀蘭昨日舉行記者會,聲稱是次湯顯明事件,備受公眾質疑,而廉署在回應立法會議員在財務委員會的跟進質詢時,所提供的資料「不盡不實」,有誤導立法會之嫌,故立法會有必要跟進事件。
郭榮鏗稱,儘管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將會跟進審計署有關廉署的衡工量值報告,行政長官梁振英亦已成立了「廉政公署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規管制度和程序獨立檢討委員會」,惟均無法全面跟進是次,為「挽回廉署的威信及形象」,他會以呈請書形式,提出要求立法會轄下成立一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目前並已獲法例規定的20名議員支持,毋須經過立會三分二議員同意。
無傳召證人權力
他承認,透過呈請書形式成立的專責委員會,並沒有傳召證人的權力。郭榮鏗聲稱,是次為回歸後首次有議員採用「呈請書」的方式爭取成立專責委員會。過去,反對派曾兩度運用呈請書,首次為2000年12月13日,民主黨議員何俊仁、司徒華、李柱銘等提出有關南京大屠殺紀念日,及致力遏止任何軍國主義復辟的呈請書,第二次是在2003年4月30日,由麥國風及4名立法會議員、44位醫謢人員及社會人士提出,要求政府盡快為醫護人員提供全面及完善的感染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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