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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鬧市街頭紅燈亮時,行人與車輛爭道的情形。 中央社
——治理「中國式過馬路」 交警坦言「有一定難度」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田一涵 北京報道)在進行了一個月的「警示教育」後,北京宣佈從昨天開始,正式對帶頭過馬路時闖紅燈的行人進行「經濟制裁」—處以10元人民幣的罰款。做為中國的首善之區,北京希望通過這一措施,改變以往被輿論詬病的「中國式過馬路」。不過開罰第一天,記者現場採訪發現,仍有不少人無視罰款,「以身試法」。更有交警坦言:「對行人執法有相當的難度」。
記者於昨日到北京台基廠路口附近實地採訪時看到,雖然交通比較規範,但「以身試法」的人也時時出現。記者親眼目睹一名綠衣男子在紅燈亮起時跑過馬路。而在沒有設立交警執勤崗的天壇東路某十字路口,路人闖紅燈的現象更為嚴重,不時有三、五個人結伴過馬路,無視紅燈。記者追上前去探問一位路人為何要硬闖紅燈,他以一種無所謂地口吻答道,「路上又沒有車,而且我趕時間」。
行至崇文門路口,記者再次詢問一名交通協管員關於行人闖紅燈的情況。對方表示,「中國式過馬路」現象依然存在,但人數減少了一半。記者在現場觀察到,有人企圖在紅燈亮起時下穿過馬路,但都被協管員提示聲制止。
行人意識低 對警察缺敬畏
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自4月初北京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以來,據不完全統計,至今共處罰非機動車行人違法2萬起,環比上升48%。他表示,下一步,北京交管部門將對非機動車、行人違法堅持做到逢違必糾、必管,採取批評教育、罰款處罰及扣車等不同執法層級標準。
按交管部門的要求,目前主要是針對帶頭闖紅燈的行人和騎車人進行處罰,對其他跟隨者還是以教育糾正方式為主。但有交警坦言:相對機動車駕駛員來說,行人接受的交規教育要少得多,而且對警察也缺少敬畏心。
罰單未足夠 須破「法不責眾」
有報道顯示,從以往實際執法過程看,對行人處罰時間成本高、效率低。有記者曾跟隨交警執法,發現處罰一起行人闖紅燈違法,平均下來需要半個小時。其情況往往是行人與交警糾纏,拒不接受罰款。有些騎車人把自行車留給交警揚長而去,並稱「車我今天不要了,你給我看著,到時丟了我就告你。」
針對6日開始的罰款行動,多數民眾表示支持,也有網民指出:「10元罰款,力度太低,起不到震懾作用。」據北京媒體報道,相關部門於上月中旬對930名市民進行調查,僅有不到半數的受訪者認為現金罰款會有效制止闖紅燈現象。有評論指出,治理「中國式過馬路」不只是區區「10元罰單」就行的,重要的是打破「法不責眾」的社會心理,努力形成「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違章可恥」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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