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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檢獲的劇毒物品。
深圳海關日前在羅湖口岸查獲1名香港旅客藏匿劇毒物品氰化金鉀和氰化銀鉀合計2.3千克入境。該無機劇毒物品成人攝入致死量分別為0.05毫克和0.3克。海關提醒,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運帶劇毒物品需依法取得許可,否則即屬違法,案件已移送緝私部門處理。
當天下午,港人林某手提裝有奶粉罐和食品盒的塑料袋經羅湖口岸入境,海關人員對其例行檢查。初步查驗中,關員發現林某攜帶的奶粉罐和食品盒重量異常,便對其攜帶物品進行X光機檢查。根據圖像分析,關員懷疑奶粉罐和食品盒中藏有不明化學物品,打開後發現其中一個奶粉罐內有化學品6瓶,另一個奶粉罐中有塑料袋封裝的粉末狀化學品2包,同時兩個食品盒中亦有同樣的粉末狀物品7瓶。經危險品管理專業人員鑒定,上述瓶裝粉末物品為氰化金鉀,共計1.3千克,塑料袋封的粉末狀物品為氰化銀鉀,共計1千克。林某自稱是一工廠工作人員,因生產加工需要攜帶上述物品入境。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氰化金鉀、氰化銀鉀均屬A級無機劇毒物品,主要用於首飾加工和電鍍工藝,也可作為醫藥領域中的殺菌劑、防腐劑,成人攝入致死量分別為0.05毫克和0.3克。有關法例第八十五條規定,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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