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商人陳振聰被控偽造龔如心2006年遺囑及行使該份假遺囑,他昨午在高等法院正式否認該2項控罪。案件昨原定早上10時遴選陪審員,但因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信號,司法機構於早上發出通告,原被召到高院等候抽選為陪審員的人士毋須到來,案件延至明日,屆時將安排遴選7名陪審員。
胞弟陪同出庭應訊
陳振聰由大律師簡定濤代辯,昨午2時15分,陳由胞弟陳振國陪同出庭應訊。律政司則延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與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婉姬一併出戰。
陳振聰昨正式在法庭內否認2項控罪,包括偽造罪違反香港法例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七十一條,即指陳振聰於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4月9日期間,在香港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註明日期為2006年10月16日的龔如心遺囑,意圖由陳振聰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至於陳振聰否認的另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他違反香港法例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七十三條,即於2007年4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即知道或相信一份註明日期為2006年10月16日的龔如心遺囑屬虛假,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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