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在囚人士自我傷害個案時有發生,據懲教署昨日提交立法會文件顯示,今年首4個月共有23宗自我傷害但被成功阻止或拯救個案,當中包括9宗上吊及14宗用物件自殘。
女囚居多 屢霎時衝動
懲教署表示,女性在囚人士作出自我傷害行為比例較男性多;整體亦有約40%個案,是在囚人士接受羈押的首個月內發生,同時絕大部分個案都是因為霎時衝動,或事前沒有明顯徵兆下作出的自我傷害行為,故署方會繼續分析在囚人士自我傷害風險個案的資料,並繼續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幫助在囚人士適應及提供輔導、使用防自殘設計囚室、制訂和執行救援措施、及為職員提供有關訓練,以完善部門有關的防止和管理策略,及防止在囚人士作出自我傷害行為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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