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近年不少外傭中介公司被投訴濫收費用等問題,個案有上升趨勢。不少外傭團體昨在立法會一個會議上,要求政府設立一個完善的外傭中介發牌制度,避免出現中介服務質素參差的情況。勞工處表示,去年共收到77宗涉及外傭中介公司的投訴,其中44宗涉及濫收佣金,該處會透過突擊、定期巡查及檢控,打擊相關行為。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外籍僱工中介費用的問題。消費會去年共收到319宗涉及外傭中介公司的投訴個案,較2011年增加22.7%。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代表指出,外傭介紹費要由僱主負擔,本身已極不合理,相關費用更於數年間由約5,000元倍增至約10,000元,令僱主負擔更重,希望當局正視。有團體指出,現時未有一個完善的外傭中介發牌制度,以致中介服務質素參差,認為當局應完善制度,並設外傭試用期,保障僱主利益。
「博炒」賺機票 「過大海」再搵工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指出,現行制度容許外傭可在「博炒」後不需返回原居地,只要到澳門「走一轉」,便可再來港搵工,但原有僱主卻要支付機票等費用,對他們不公,促請當局要求離職外傭必須返回原居地辦簽證,才可再次來港。
署理勞工處助理署長黃霆芝表示,去年共有77宗涉及外傭中介公司的投訴,其中1間中介公司被除牌,但現時很多外傭傾向不作證,以致證據不足,難以跟進。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白願昂表示,現時的規定具彈性,若外傭需要作證,會酌情批准他們延長留港;亦會審視外傭有否刻意「博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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