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慢)消息人士指出,正計劃在港上市的阿里巴巴,已向港交所(0388)提交一項建議,在不發行A、B股的情況下,阿里巴巴提出,允許合夥人提名董事會大多數成員的建議,以保障現管理層的話事權。建議指,合夥人提名的董事人選需要獲得股東批准,如果遭到否決,則可以提名替代人選。
合夥人提名董事代替AB股
有熟悉上市規則人士稱,有關安排讓合夥人藉董事控制董事會決策,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達「以小控大」,保證現管理層的話事權。由於涉及的人數達20至30個,有一定程度的互相制衡,對小股東而言,若股東會是有權否決提名的,則尚算公平,「不覺得有大問題。若只有一個(合夥人),當然就不同。」
消息人士指,阿里巴巴提出由合夥人提名董事會大多數成員的建議,例如有9名成員,合夥人可提名當中的5人。阿里巴巴之所以想盡辦法保障現管理層的決策權,因為作為一間知識型主導的公司,需要一個熟悉公司業務、客戶情況的管理層,以適應快速轉變的互聯網行業,長遠有利公司的發展。
港上市前提保障管理層利益
消息人士續指,本港目前的上市公司,以資源導向型的公司為主,如地產、金融等。香港是否可以在符合香港上市條例及保障所有股東利益的情況下,讓香港上市公司的種類更多元化,以讓更多新經濟公司如科技公司能於香港上市,對香港的金融市場健康發展更有利,消息人士認為,香港則要思考現行架構是否與時並進,並符合長遠發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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