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維寶)針對香港企業在廣東省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業務,「CEPA 10」放寬港企「入閘」條件,取消原本要求出資者須從事3年以上人才中介服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的條件,有助更多人才中介機構進駐廣東省市場。
取消從業3年限制
現時本港企業在廣東省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業務,除需要從事3年以上人才中介服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具有良好的信譽外;要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其中必須有5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取得人才中介服務資格證書的專職人員;註冊資本金不少於12.5萬美元,並擁有與其申請的業務相適應的固定場所、資金和辦公設施等條件。
業界憂搞亂粵市場
剛發布的「CEPA 10」放寬港企於廣東省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入閘」條件,將條件中「從業年限」限制取消,中原人力資源顧問董事長周綺萍表示,對於打算打入內地市場的企業來說,有關放寬肯定是好事,但有機會令廣東省的中介業務更加混亂,「廣東省內有很多規模不大、水平不高的內地民企正在從事中介服務,若因監管不足,有可能引起很多問題。」她認為本來3年的限制並不苛刻,有關條件可以令企業更加熟識相關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