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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聯合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昨日動工。 本報深圳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孫韻、余麗齡 深圳報道)深港聯合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日前動工,香港發展局與深圳市政府簽訂協議書,這是委託深圳市治理深圳河辦公室管理和監督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的首份河道工程合同,涉及金額約1.775億元人民幣。
提高防洪能力改善水環境
據悉,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是為提高深圳河上游河段的防洪能力,改善水環境,為擬建的蓮塘—香園圍口岸提供安全保障和良好的生態環境而建,擬治理河段全長約4,500米,起點位於第三期工程的終點平原河口,終點位於蓮塘香園圍口岸上游約620米。
工程前期工作於2008年4月啟動,是深港政府繼深港聯合治理深圳河第一、二、三期工程完工之後,在深圳河工程方面的又一重大合作項目,工程計劃於2017年完工。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拓寬河道、興建滯洪區、修建防洪堤岸、截排深圳側沿河污水、堤岸覆綠、羅芳耕作橋、邊防巡邏路及圍網重配等。
工程包括治理由平原河至蓮塘/香園圍口岸一段長約兩公里的深圳河,和進行附屬的渠務和綠化工程。起點位於三期工程的終點平原河口,合同工期40個月,即從2013年8月30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通過公開招標選定的承建商為中國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餘下工程料年底批出開工
記者了解到,第四期餘下的工程合約預計本年底批出開工,河道工程費用由深港雙方政府平均分攤,深圳側截污工程、新建邊防圍網及巡邏路由深方單獨出資,港方單獨出資建設港方一側的邊防圍網及巡邏路。而整項工程預計於2017年年底完成,屆時由平原河至白虎山一段深圳河的排洪能力,將提升至可抵禦50年一遇的暴雨。
據介紹,治理深圳河第一、二及三期工程分別於1997年、2000年和2006年完成,令深圳河中下游河段的防洪能力得以提升,從而紓緩深圳河兩岸包括元朗和北區的水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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