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3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上海調研期間考察了外高橋保稅區,並表示鼓勵上海在現有綜合保稅區基礎上,研究建立一個自由貿易試驗區
■ 7月3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原則通過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
■ 8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國務院決定的試驗區域內暫停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
■ 8月22日:國務院正式批准設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驗區範圍涵蓋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總面積為28.78平方公里
■ 8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授權國務院,在試驗區內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決定從2013年10月1日起實行
■ 9月27日:國務院公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明確了上海自貿區的五大主要任務及措施
■ 9月29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掛牌
■記者孔雯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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