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13日消息稱:近日,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中央紀委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第二階段清理工作的通知》及《中央紀委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第二階段清理工作實施方案》,標誌著中央紀委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第二階段清理工作正式啟動。
第二階段清理工作自2013年10月開始,到2014年6月結束。列入清理範圍的是:新中國成立後至1978年,中央紀委(中央監委)起草或者牽頭起草、以中共中央或者中共中央辦公廳文件形式發佈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央紀委(中央監委)制定或者牽頭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做好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立、改、廢工作的基礎,對於全面準確摸清法規制度底數、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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